为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含本校学生、教师、职工)(下同)、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结合《中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制度》(纺专党〔2012〕52号),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供需要获取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机构阅读。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本《指南》解释权归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党办校办)。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掌握的各项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以及学校规定不予公开之外,均应予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学校信息的范围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见《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cdtc.edu.cn/xxgk)上查阅该《目录》,也可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综合楼党办校办)查询。
(二)主动公开学校信息的形式
对于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主动公开的各项信息,学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并设有专门的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cdtc.edu.cn/xxgk。
同时,学校综合利用网络协同办公平台、学校门户网站、校报校刊、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电视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教代会、党代会、职工大会、年鉴、年报、会议纪要、简报、一般会议等方式和其他便于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学校信息的时限
各类应当公开信息在制作完成或获取后,学校各信息拥有部门(单位)将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制度要求,依其申请予以提供与其自身学习、工作、科研、生活等特殊需要相关的信息。学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党办校办)是学校指定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联系电话:028-87846648,028-87846630;传真号码:028-87846638;电子邮箱:cdfzxiaoban@163.com;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邮政编码:611731。
(二)提出申请
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需填写《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可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索取,也可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网网站下该载电子版《申请表》。同时,申请获取学校信息的个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与工作证),法人与其它组织则应提供本机构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以此证明身份的真实性(证件可为复印件或扫描电子文档)。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学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方式包括: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交《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现场提出申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申请部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代为填写申请,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网址为:http://www.cdtc.edu.cn/xxgk,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直接通过网上提交。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并请在信函、电报、传真的适当位置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处理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人通过各种途径提交的《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形式审查与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予以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答复。
(1)属于学校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公开职责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单位的,告知其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中含有不应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已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6)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件不完善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申请收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准执行。主要费用有:
(1)检索费
(2)复制费
(3)邮寄费
(4)提供信息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
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经学校同意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及其所属部门(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监审处)或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电话:028-87843483;传真号码:028-87843483。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 ,邮政编码:611731。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党办校办)
二〇一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