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四川省教育厅召开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讨会。会议由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宋亚兰主持,我校黄诚副校长等17所高职高专院校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校)长出席了会议。
研讨会通报了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发背景、情况说明和评价指标。重点是对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中的8+1个一级指标和21+1个二级指标进行讨论。专家从评价指标与权重设计、指标观测点及采集数据、数据标准的统一与提交、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与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等其他质量评价工作的协调统一、如何评价专业、如何开展分类评价等方面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宋亚兰副处长强调指出,专业综合评价是引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内涵和特色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今年已正式启动本科院校的专业评价,明年将启动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评价。她从专业评价目的、工作机制和具体要求等方面介绍高等院校专业评估的基本情况。她指出,教学质量是可以评估、测量和问责的;共同参与,共同可接受是做好专业综合评价的前提;抓住各环节建立诚信制度体系,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客观公正;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专家不进校,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使在同一省域内对不同高校多种不同专业同时分别进行评估成为可能;充分发挥专家组织的作用是做好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基础。教育厅将从4个方面加强专业评估的组织实施:一是成立专家组织,探索管办评分离的组织机制;二是研究制定专业综合评价的通用指标体系;三是研究制定不同专业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四是优化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