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是大学生的第二课堂,为了更好的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我校公寓科以寝室室长为抓手,建立健全寝室室长制度。
学校公寓管理科为了更好地发挥室长在寝室生活中核心作用,制定了《室长的选拔标准》,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担任室长,以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并以此制定了《寝室室长(层长、楼长)的工作职责与考核办法》,规范室长管理。各学院按照公寓管理科的要求,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在2014级、2015级共选出室长1800余名。
4月22日上午,在教学楼B106教室,公寓管理科组织各学院分管公寓管理工作的辅导员进行专项培训。公寓科周惟媛老师为大家讲解了《寝室室长(层长、楼长)的工作职责与考核办法》,分管公寓工作的学生处副处长向群英教授就近期公寓管理中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开展各学院的室长培训做了统一部署。
从4月22日到5月8日,连续两个星期,各学院分管公寓的辅导员们对室长们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得到了各学院的高度重视。机械学院党总支书记蒋劲松、服装学院党总支书记徐翔、材料学院刘真安书记亲自出席该院室长培训,要求各位室长时刻关注寝室同学动态,有问题及时上报。就近期发生的“川师大恶性事件”、“大学生借贷风波”等事件,强调了寝室室长工作职责的不可或缺性,希望通过寝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舒适、整洁的寝室环境。
寝室室长的严格选拔、系统培训、规范管理,为公寓日常管理和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