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11月26日 14:54  点击:[]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 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号),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编制如下: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度,我校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内容包括:

1、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继续深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

2.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开设公告信息栏;发挥学校门户网站的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网站建设;在网络协同办公平台、校报、校内广播等内媒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外媒的基础上,开通学校、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官方微博、微信,学校档案室也为学校师生提供高效查询服务。

3.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严格执行保密内容审查制度和评价反馈制度,确保公开的内容不危及国家、公共安全或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情况

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学校简介”与“现任领导”栏目公开学校基本情况,每年修改一次,向全社会公开;通过门户网站主页公布《章程》,学校微信部定期推广宣传,向社会公开;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发文并在OA公布,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公开征集意见;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在OA中公布;每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均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2016-2017学年,学校主页发布校园新闻530条,OA平台公告394条;学校校报7期,学校官方微博1065条,官方微信512条。

2.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会议形式公开信息情况

今年5月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上领导作了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说明,通过学校教代会规定等条例、制度、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定期召开基层党总支、党支部会,学院党政联席会等就学校有关工作进行传达部署。

(二)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1)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学校专门成立了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纪检部门、招生职能部门等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及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宣传、录取、新生报到全过程的组织领导监督,保障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2)招生信息公布渠道

学校充分利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川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四川教育考试院公开发行的《招生考试报》、学校的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资料、电话、微信、微博、招生咨询QQ等各种有效渠道进行招生信息对外公布,接受社会、考生家长监督。

(3)招生信息公布内容

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川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四川教育考试院公开发行的《招生考试报》及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的《招生章程》、单独招生、9+3等特殊类型招生具体实施办法。

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学校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线、当年学校在全国十六个省市的招生录取结果及新生录取查询。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导下、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按录取程序、相互监督、分工负责开展录取工作、及时公布按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单独招生章程、公布单独招生考生的考试资格、公示单独招生拟录取分数线、拟录取新生名单及特殊招生名单、及时理受有疑问考生的考试成绩复查。

学校招生网上实时公布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省市、各批次录取相关信息,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在招生网上直接录取结果。

充分利用电话、招生咨询QQ、贴吧、微信、微博等各种方式,接受考生及家长的招生咨询及监督。

新生入学报到时、通过对比新生的身份证、通知书、新生本人、认真做好核实新生身份工作。

(4)申述渠道

在招生录取期间,公布了学校纪检部门办公电话,给考生提供了申述渠道。

2016年—2017年,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程序,顺利完成了招生工作,到目前为此还没有发现违反招生政策的现象,还没有接到考生投诉我校招生工作。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对2016-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学校实行阳光财务,做好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主要通过学校网站、OA公告信息、学校校长年度工作报告、公示牌、会议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财务制度汇编向校内各部门公开;国资处部门网站中设有专门的“采购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学校相关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以及物业管理等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合同公开均按政府采购法要求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学校重大基建项目均按国家与省级发改委的要求在指定网站上向社会发布招投标信息;校办企业资产与经营情况定期在四川省国税系统网上报相关信息,同时在国资处部门网站中向全校及公众发布校办企业资产与经营情况报告。

目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情况:财务政策法规汇编一本,涉及制度54个;本年度新增校内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12个;相关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办事流程、相关采购与合同模板等;每学年度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校办企业财务信息;物资设备、图书、基建采购招投标相关信息;受捐赠财产使用管理信息和资产管理信息公开;其他按规定公开的财务信息。

3、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组织、人事工作任务之一,为加强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通过教育厅网站、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学校网站、OA系统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公开招聘、直接考核、教职工培训访学、评优评先、工人考工晋级、岗位设置空岗补聘、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等工作信息及文件通知,并通过印制、分发《人事处办事指南》主动公布人事处所负责的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在2016-2017学年度,人事处通过各类信息平台共计发布公告、通知、公示等各类信息五十余项。

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发布专业设置、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实行学生网上选课,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深入开展。 对2017年专升本政策、报名结果、专升本预录取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2017年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质量工程评审及结果公示共计2条信息,以公文的形式公布在校OA系统中;2016年教学质量年报1条,上报到教育厅和高职高专教育网;申报2个新专业(皮具制作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公布在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公布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1264门、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3.49%、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5.42%;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制定的《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报教育厅备案。

利用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开展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整理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1)根据教育部2017年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新修订了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人手一册,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了学习,尤其是2017年新生在入学教育中加强了《学生手则》的学习。

(2)学生处资助科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要求,严格执行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及时将各级各类奖助免贷勤工助学的申请信息公布到学校、学院网站,纸质文件通知到各学院书记,让每一位学生知晓相关信息。组织辅导员专门培训,指导学生认真申报和班级评议。有规范评审程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填写正式评审表—→学院资助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科复核—→学校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学校审批—→上报。做到了零投诉、无差错。

(3)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学生管理规定,修改了学生的奖励处罚办法。

(4)修订学生申诉办法,畅通学生申诉渠道。

7、学风建设机构

(1)学校成立了专门的学风建设机构分为校级和院级两级机构,校级机构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各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学工部各成员为成员。院级机构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各学院分管学分建设的辅导员和班级辅导员为成员。校、院两级协同开展工作。

(2)建立学校学术规范制度,公布于科技处的网站。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举办中英合作办学,按照合作办学相关管理规定,完成申报备案,并及时在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官网公开立项信息,在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公告栏公示中英合作办学信息。

留学生招生按照国家、省上关于留学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向主管单位申请备案,办理各种登记手续,校内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公告栏公布信息,并且将学生信息及时通知相关学院及部门,留学生的各项活动都及时在学校官网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目前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或邮件的较多,而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在2016-2017学年中没有收到相关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在听取意见与民主测评环节中,未收到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满意的评价与意见。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6-2017学年,未产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不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不够;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一些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要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校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对职能部门和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3.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学校在大力宣传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体制机制基础上,逐步把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部门或干部岗位责任考核。还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机制与办法。进一步推进制度汇编工作。

中国共产党成都纺专委员会1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拷贝4.继续深化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有关制度建设,如对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中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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